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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 — 上耶路撒冷去

讀經:路加福音 18:31-33

「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主耶穌雖明知此去將要被殺, 卻勇敢的向耶路撒冷邁步前進。祂也預先告訴門徒, 祂的受害是先知早已預言, 並不是意外或不幸。主耶穌並沒有做過甚麼壞事使人憎恨祂, 倒是因祂凡事遵行神的旨意, 斥責虛偽, 而引致他們的憎恨而己。


「外邦人」就是羅馬政府, (當時猶太人沒有執行死刑的權力), 神的百姓因為嫉恨而故意在外邦人跟前叫弟兄受羞辱, 其實就是自己的羞辱, 但他們竟不以為恥。


主耶穌預言自己的被釘卻必復活。十字架是羅馬政權下最高的刑罰, 但按舊約律法的記載, 「掛在木頭上」是被神咒阻的意思 (Z21:22-23)。祂既為我們的罪受咒詛, (加3:13), 就使我們因住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這是主耶穌最後一次上耶路撒冷, 這段話應該是特別向門徒說的。主耶穌有些啟示是只給門徒知道的, 可惜當時門徒的心愚昧無知, 未明主所說的。這些話在當時雖不奏效, 但日後卻能增加門徒的信心。所以有些真理雖然我們聽的時候不覺甚麼, 或會在日後領悟而大得助益。


— 陳甦靈傳道摘錄及取材自天國君王

回應禱告:路加福音 18:34

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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