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民數記 28:1-4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給我的供物、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隻、作為常獻的燔祭。早晨要獻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
民數記28-29章所列出的祭禮, 有每日獻的, 每安息日獻的, 每月朔獻的, 每正月十四日逾越節獻的, 每七月初一日吹角節獻的, 每七月初十日贖罪日獻的, 有每七月十五日住棚節獻的。
這些獻祭, 都有特定要獻的牛或羊及伴隨的素祭, 都是集體獻上的祭物, 個別百姓還可以另許願獻上甘心祭。在民數記15章, 第一代以色列人拒絕進迦南後, 摩西已經向百姓說明, 他們進了迦南地, 獻祭時候的規例, 如今重申四十年前的宣佈的, 叫第二代以色列人記住所吩咐的, 而且更詳盡的按節期描述。
對於第二代的以色列人, 這些條例, 都是針對在迦南的生活指引。因著神的祝福, 他們的牲畜都繁盛, 土產豐饒, 國泰民安, 以致他們能按日按周按月按節期的向神獻祭。
這些祭禮, 也時刻地提醒以色列民, 他們是屬神的子民, 每天的生活, 依賴神的供應, 他們的責任, 是活出神子民的品格, 一心向神效忠。但他們若以獻祭代替對神的效忠, 所有的祭禮都歸無效!
— 陳甦靈傳道摘錄及取材自參考書
回應禱告:詩篇51:16-17
「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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