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春妍傳道摘抄
讀經:士師記17章
士師記17-21章 記載的是士師時代的兩個獨立事件,17-18章是有關於以法蓮人私自立偶像設祭司的事件,而19-21章記載便雅憫支派幾乎滅族的過程。兩件事都讓我們看見當時以色列人似是而非的信仰,他們口中有神,卻是完全不認識神,行神所看為惡的事。
在17章記載兩個看似敬虔的人,行的每一件事都違背了神的律法。首先米迦偷了母親的錢,因害怕母親的咒詛而自己承認。他的母親原諒了他,二人卻拿這筆銀子私立偶像,私自立祭司的職位。這時有利未人來到,不難看出以色列人已經忘記摩西的吩咐不供養利未人了。這米迦就雇了這利未的少年做祭司,而這利未人也因金錢而服事,他服事的對象是人而不是神。這種種的混亂皆因為各人任意而行(v6)。
米迦與其母或許是真的想敬拜耶和華,但是他們以自己的方式隨自己心意而行,而不是選擇去遵從神的旨意和律法。這樣,他們縱使有敬拜神的心卻仍舊是悖逆、不順服神的。可悲的是,他們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經得罪了神,還以為自己得到了神的喜悅與祝福(v13)。
在高舉自由的現代,各人任意而行也是如今社會的普遍現象。當我們面對社會主流價值的壓力時,我們是否仍舊願意將個人利益與社會認同放在神的旨意之後呢?還是我們會如同米迦和著利未的少年人一樣,空有服事的外表而無服事的實質呢?
【說明:這些文字的作者是一位姐妹,我只適時稍作修改和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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