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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燒不滅的信心

已更新:2021年12月30日

陳耀棠牧師編寫(選自爾道自建)

 

I. 閱讀:安靜堅信當開始這禱告的時間,神就必與你同在。向神呼求:「我從深處向祢求告。」「主啊,我心默默無聲專等候祢。」 敞開心靈,聆聽主的話。


讀但以理書 3:19-30


II. 默想: 哈拿尼雅、米沙利和亞撒利雅的信仰告白,大大觸怒了尼布甲尼撒。 王憤而下令把窯燒熱,比平常更熱七倍。「七」是象徵的數字,意即 把火窯燒至熱得不能再熱的程度,連抬他們的人都被洞口噴出的火 焰燒死了。哈拿尼雅、米沙利和亞撒利雅被捆綁著扔進窯裡。當時 一般的窯設有通風口或添燃料的洞,大概尼布甲尼撒從洞口看見一 個奇景,見有四個人自由在火中行走,第四人的相貌好像神明的兒 子。(但三 25)經文沒有明確指出這第四個「人」是誰,很可能是上 帝所遣的使者。無論如何,施行拯救的是上帝,三人毫髮無損則肯 定是一個神蹟。


「有哪一個神明能救你們脫離我的手呢?」(但三15)答案已經出現。 上帝要讓尼布甲尼撒明白,掌管一切的到底是誰。不是強逼國民敬 拜金像的巴比倫王(雖然上帝啟示他就是那「金頭」),而是耶和華, 正如祂曾如此啟示自己:「如今,看!我,惟有我是上帝;我以外並 無別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擊傷人,也醫治人,沒有人能從我手中救出來。」(申三二 39)耶和華曾經把祂的百姓從埃及地拯救出來,這是以色列民的真實經歷。(參申四 20)在這個神蹟面前,不僅哈拿尼雅、米沙利和亞撒利雅親自經歷耶和華是大能的拯救者, 連尼布甲尼撒,那些總督、欽差、巡撫和王的謀士,和所有控告者,都一同見證上帝奇妙的作為。


事件從一個諭旨開始,以另一個諭旨結束。最初的諭令:「各方、各 國、各族的人哪,有令傳與你們:5 你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 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6 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但三 4-5)最後被這 個諭令所取代:「無論何方、何國、何族的人,謗讟沙得拉、米煞、 亞伯尼歌之上帝的,必被凌遲,他的房屋必成糞堆,因為沒有別神 能這樣施行拯救。」(但三 29)原來仇敵對三人的指控:「這些人不 理你,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三 12) 最後竟轉化成王的讚譽:「他們不遵王命,捨去己身,在他們上帝以外不 肯事奉敬拜別神。 」(但三 28)。


回應自己最初的反問,尼布甲尼撒不得不承認沒有別 神能如此施行拯救。他不僅承認耶和華是至高的神,下令全國都要 尊崇祂,他也認同三人堅守自己的信仰是正確的,順從這樣的一位 神,比順從人更應當。(參徒五 29)


思想:第二章的異夢,揭示出人間政權每況愈下的走向。若是如此, 上帝的子民當怎樣自處?在第三章,作者即以哈拿尼雅、米沙利和 亞撒利雅的見證,提醒上帝的子民在受壓迫苦害下境況下當如何生 活。三人未有豁免火窯的苦難,卻經歷上帝的同在(參賽四三 2), 得蒙拯救,最後還獲得尼布甲尼撒的提拔和獎賞。然而重點不在「高 升」(但三 30),卻在於三人至死忠心。他們尊崇上帝的大能,也俯伏在祂的主權下;他們已作好或要付上最沉重代價的準備:即或不然,仍相信上帝在掌權,至死高舉主的名。弟兄姊妹,你是否打從 心裡相信,在人生的境遇中,或順或逆,上帝都在?有時我們不一定如願可即時脫離患難困厄,然而,在不同的景況中,你可曾表現 出忠心、信心和勇氣,教別人震憾,以致把榮耀都歸給上帝?


我是否在經歷考驗時跌倒?我是否在極大的試煉中,仍然靠主站立得住,即便遭受損失,即便被人排擠,即便付上代價,也持守我的信仰?


III. 回應禱告:親愛主:你是我的主,你必保守你的子民,在受試探時為我們開一條出路,讓我們站立得住。必不叫我們受試探過於我們所能受的。幫助我在任何情況下堅定信心,相信你必搭救,即或不然,也持守信仰,並不與這世界妥協。奉主名求,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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