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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事工: Blo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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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教師

已更新:2022年1月4日

劉春妍傳道摘抄

 

讀經:提摩太前書4章


在教會擔任教師的同工應該如何教導別人呢? 首先, 他要在真道上不斷的建造自己(v6), 他要每天尋求親近神經歷神, 這樣他才能夠明白並且帶領教導別人有關於神國的事。若不是如此, 那麼他的教導就流於表面而顯得虛浮膚淺了, 所傳講的也對人的生命並無益處。因此, 教導別人的教師首先要謙卑, 不斷的學習, 在基督裏成長, 尋求聖靈的光照明白真理。


另外, 教導的工作應該是言傳身教, 不只是耍嘴皮子, 嘴巴上說說而已, 而是”在言語, 行為, 愛心, 信心, 清潔上做信徒的榜樣。”(v12) 就如同鍛鍊肌肉一樣, 他要致力於在敬虔上操練自己,努力將自己所傳講的實踐在個人行為上。


要知道, 教師有引領別人的沉重責任, 所以他也要受到更重的審判(雅3:1), 因此, 教會的教師應該對教導的服事保持嚴謹的態度。



【說明:這些文字的作者是一位姐妹,我只適時稍作修改和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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