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約書亞記 23:11-13
「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地事奉他.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奉的神除掉、去事奉耶和華.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約書亞要求以色列作出的選擇, 是在經歷了神多次的拯救, 戰勝迦南人無數, 也分到他們支派的地,安家了, 才向以色列人提出。這就是神對人的恩典原則, 神先拯救我們, 先施恩先讓我們成為祂的兒女, 祂才對我們有所要求, 這是作神兒女的權利, 不是條件。
得拯救成為神的兒女是沒有條件的, 但要得神的平安和喜悅就有條件, 以色列人得到這地是沒有條件, 但享受這得到的地是有條件, 要在神所賜的地上得到神的祝福是有條件的, 必須在耶和華神與所有其他外邦神之間作一個選擇。
我們注意在本章約書亞一共問了三次, 到第三次約書亞要求他們有具體的行動: 除去所有的神, 單單事奉耶和華。奇怪不奇怪, 以色列人到現在還有外邦神! 以色列人不是已經多次重新與神所立約嗎? 在西乃山下拜金牛犢後(出34:8-14), 在摩押平原拜巴力毗珥後(民25:10-14), 在以巴路山上(書30-35)。
人是多麼不可靠, 一次兩次的重覆要求, 仍未能兌現承諾。不單對神, 對人也是, 答應得很快, 但又做不到。令人失望也令自己失望, 但神並沒有因此而放棄, 神也不失望, 只是不停地提醒, 永遠都給我們機會。
回應禱告:約書亞記24:4
「百姓回答約書亞說、我們必事奉耶和華我們的神、聽從他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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