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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事工: Blo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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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天上的事

已更新:2022年1月4日

劉春妍傳道摘抄

 

讀經:歌羅西書3章


真正以基督為元首該有的生活方式, 是要”思念上面的事, 不要思念地上的事。”(v2) 但是, 基督徒還活在這個世上, 免不了要有許多事要忙碌, 譬如要工作養活自己。既然如此, 為何人不能”思想”地上的事呢? 難道不該經營自己在地上的生活嗎?


當人看自己為”死了”, 並不是他的肉體已經死了, 而是在地位上與基督的死聯合了。當他清楚明白自己的身分不一樣時, 那他看事情的眼光便就不同了。這並不妨礙他在地上生活, 但是因為眼光不同了, 他不再想要追求世上所看為好的, 不再隨同世人的價值觀。反之, 他時常以基督為念, 如同23節所言, “無論作甚麼, 都要從心裡作, 像是給主作的, 不是給人作的。”



【說明:這些文字的作者是一位姐妹,我只適時稍作修改和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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