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春妍傳道摘抄
讀經:腓立比書2章
什麼是「基督的心」?基督耶穌就是神,祂有權柄決定所有人類的生活與命運,祂可以規定命令所有人類去做祂要我們做的事,因為祂是君王,祂可以命令一切;但是祂卻選擇了「奴僕」的形象來到世間服侍世人,為所有悖逆神、犯罪的人而死。
當保羅要求信徒要以基督的心為心時,是要我們效法耶穌基督一樣的謙卑捨己。或許我們覺得委曲,我們要伸張公義,我們要爭取應得而未得的權益。
我們要求被公平的對待…。但有時我們要求公平、公義到一個地步,甚至要用不公義的、不誠實的、不道德的手法去爭取我們的權益。這樣的想法和作法並沒有效法我們的耶穌,也沒有以基督的心為心;正確的作法與態度是保羅馬書12:19-21所教導的「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基督徒無論在教會,在社會,在家庭中都要學會犧牲捨己,學會放下自己的權益去成全別人,放掉為自己伸冤報復的機會,惡人若硬著頸項持續作惡,上帝必定會親自報應他們,我們若將審判與報應的權利都交給神,世界就不會有這麼多的惡不斷產生,更惡並不能阻止惡,唯有愛擁有真正改變人心的力量,唯有良善才能徹底消滅邪惡。
【說明:這些文字的作者是一位姐妹,我只適時稍作修改和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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