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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事工: Blo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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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教會的本質

已更新:2022年1月4日

劉春妍傳道摘抄

 

讀經:以弗所書3章


教會不是地上的宗教團體、慈善機構或社區服務中心或社團活動部門。教會的本質是屬靈的、屬天的,第一章提到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具有超過一切執政、掌權者的大能大力與權柄;第二章提到教會擁有「福音的奧秘」,有聖靈居住在其中,引導、改變信徒的生命;本章則提到教會的任務是叫世間萬族都能明白神百般的智慧和祂的旨意(V.10-11)。


因此,世上的教會無論大小,都有神的同在、神的權柄,都肩負著福音的使命,只要我們有信心,都必經歷神的大能大力。所以,我們不要小看教會的禱告,每一個信心的禱告都必蒙神的垂聽與應允;也不要小看教會中的每一個信徒,每一個真心相信耶穌的,無論大小都是神的兒女、神的寶貝,更不要輕看生命中每一個小小的改變,一個小小的善行,因為上帝可以藉著所有小小的禱告、小小的改變、小小的善行彰顯祂的大能大力;但願祂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


【說明:這些文字的作者是一位姐妹,我只適時稍作修改和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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