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教會事工: Blog2
inforcmbc

2月4日 — 關於產婦的條例

劉春妍傳道


讀經:利未記12章


這一章很簡潔,只有8節,但是卻容易產生歧義。比如,生產是否有罪,否則為什麼要獻贖罪祭?生產當然不是罪,相反,聖經告訴我們生養眾多是神的祝福。從這一章的經文中也可以看出,生產沒有罪。“(1)這裡的贖罪祭要求任何階層產婦都獻一只雛鴿或斑鳩,與為罪愆而獻的贖罪祭不同(参6節),可见不是为犯罪而献祭;(2)產婦獻贖罪祭時,清楚說明是在滿了潔淨的日子(6節),既然已經從生產中得潔淨,就没有甚么因生產而有的罪需要贖罪了;(3)獻贖罪祭带來的後果,不是她的罪必蒙赦免(参4:20),而是她的血源就潔淨了(7節),這是為潔淨而獻的贖罪祭(参4:3)。所以,生產不是罪,但生产过程因为流血,就产生禮儀的不潔淨,必须在潔淨期满後獻赎罪祭作潔淨禮,使產婦恢复潔淨的地位。


路加福音记载马利亚的洁净礼,“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記說:或用一對班鸠、或用两只雏鸽献祭,”这是引用本章8节,顯示約瑟和馬利亞是貧窮的人,耶穌降生在貧窮人的家里,顯明神的旨意: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来富足,却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后8:9)。”

15 次查看0 則留言

最新文章

查看全部

Comments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