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路加福音 23:22-25
「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甚麼呢、這人作了甚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他甚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彼拉多這纔照他們所求的定案.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釋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
在路加福音23章, 彼拉多審訊耶穌的過程中, 一共三次向公會及眾人宣佈查不出耶穌有甚麼罪v4, 14, 22。
第一次是對公會的指控審查耶穌以後的宣告:「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v4。但因為祭司長等極力說耶穌煽惑百姓從加利利到猶太境內, 於是推給希律審理。
第二次是希律把耶穌送回來沒有結果而作的宣告:「我曾將你們告他的事, 在你們面前審問他, 並沒有查出他甚麼罪來, 就是希律也是如此, 所以把他送回來, 可見他沒有作甚麼該死的」v14-15。
第三次彼拉多想了一個辦法, 把殺人作亂的巴拉巴和耶穌並列, 叫祭司長和眾人選擇釋放那一個。當群眾仍然堅持要定耶穌死罪的時候, 彼拉多再宣告:「……我並沒有查出他甚麼該死的罪來……」
彼拉多居然違反自己的良心, 把判決權交給群眾了, 「任憑他們的意思行」! 原來大多數的力量, 早已被當權者利用, 屈枉公義, 以成就私己的陰謀, 但主耶穌並沒有無辜無奈地犧牲, 神的大能叫祂復活, 戰勝罪惡與死亡, 為我們完成救恩!
回應禱告:哥林多後書 5:21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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