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春妍傳道
讀經:利未記1章
利未記第1章的主題和結構都非常清楚-關於獻燔祭的條例。燔祭是自願獻上的,含有很清楚的奉献意思在里面,而利未记也常把燔祭和奉献连起来,如:“但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全然奉献,烧在坛上。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利1:13)“献燔祭的祭司,无论为谁奉献,要亲自得他所献那燔祭牲的皮。”(利7:8)
獻燔祭有三種供物:牛、綿羊或山羊、鳥。通常貧窮的人用鳥獻燔祭。不管用甚麼作供物獻燔祭,無論富人還是窮人,都是要付代價的。富人可以獻牛羊,窮人可以獻斑鳩或雛鴿,總之,无论这个人是多么地穷乏,对这捐献者来说,他仍然是要付上一些代价来献上他的祭物。
在加略山上,耶稣付上了最高的代价,而且是甘心樂意地为人类的罪牺牲了祂的生命(约十五13)。我們是否也應當“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作神聖潔的器皿,侍奉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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